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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用药要终止妊娠吗?

来源:温州百佳东方妇产医院    更新时间:2009-10-23    阅读量: 在线提问

    孕期用药要终止妊娠吗?门诊中有很多孕妇焦急地询问医生,自己在不知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药物,不知要不要紧?甚至有的准妈妈为了保证胎儿质量主动做了人流,造成身体和心理的健康隐患。对于准妈妈,分析孕期服药后可能会引发的后果,主要是从服药时间及有关症状来加以考虑,而不是完全从药物的药理作用及作用机制出发。了解孕期用药的几个时期,准妈妈对于胎儿的健康与否就不至于坐立不安了。
    安全期
    一般而言,服药时间发生在孕3周(停经3周)以内。这个时候囊胚细胞数量较少,一旦受有害物的影响,细胞损伤则难以修复。如果胎儿质量不高,机体自然会优胜劣汰,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流产。如果是这个时候服了药物,不必为生畸形儿担忧。如果这个时候不小心服了药物,又没有任何流产征象,一般表示药物未对胚胎造成影响,可以继续妊娠。
    高敏期
    孕3周至8周内,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*为敏感。此时的不安全药物*容易导致胎儿畸形,而且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。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,及有关症状加以判断是否继续妊娠。若出现与此有关的阴道出血,不宜盲目保胎,应考虑中止妊娠。
    中敏期
    孕8周至孕4-5个月是胎儿对药物的中敏期。此时是胎儿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的时期,对于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,但多数不引起自然流产,致畸程度也难以预测。此时是否中止妊娠应根据药物的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全面考虑,权衡利弊后再作决定。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、晚期作羊水、B超等检查,若是发现胎儿异常应予引产;若是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,应视病情轻重及预后,或及早终止妊娠,或给予宫内治疗。
    低敏期
    怀孕5个月以上称低敏期。此时胎儿各脏器官基本已经发育,对药物的敏感性较低,用药后不常出现明显畸形,但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,如眠尔通引起胎儿生长发育迟缓,苯巴比妥引起脑损伤,链霉素、卡那霉素、奎宁、奎尼丁引起耳聋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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