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是生理现象,不是疾病的表观,但其一系列适应性生理变化又明显不同于常人。
1、子宫:在非妊娠时,只有鸡蛋大小。随着胎儿的生长,子宫逐渐增大,到妊娠39周时,子宫长径可达35厘米左右。
2、阴道:随着妊娠周数增加,阴道壁伸长,变得柔软疏松,易于扩张。阴道分泌物也增多,外阴部色素沉着,膨大变软,为胎儿娩出准备了条件。
3、乳房:妊娠6?7周左右乳腺开始发育。孕妇自觉发胀,乳房变大,乳头、乳晕有色素沉着。妊娠晚期挤压乳房时,有时会流出淡黄色乳汁。
4、皮肤:面部色素沉着明显。腹壁、大腿外侧及乳房等处皮肤由于弹力纤维断裂而出现妊娠纹。此外妊娠期常感皮肤发痒。
5、体重:一般营养状况下,整个妊娠期体重可增加10?12公斤。但各时期增长速度不同。孕早期,由于妊娠反应,体重无明显变化。孕4个月以后,妊娠平稳、食欲增加,胎儿生长加快,体重增加也较快。
6、心血管:怀孕中期,母体血容量增加明显,血液呈稀释状,白细胞略有上升。孕中、晚期心率平均每分钟增加10?15次。由于下肢、外阴及直肠静脉压升高,易出现下肢、外阴静脉曲张和痔。
7、消化:孕早期有食欲减退、恶心、呕吐等症状,孕12周逐渐消失。由于肠蠕动减低,易出现肠胀气和便秘。
8、膀胱:孕早、晚期,由于增大的子宫和胎儿头压迫膀胱,因此出现尿频现象。
9、呼吸:随着妊娠周数的增加,腹压增高,横膈上移,呼吸变得短促激烈,易疲劳。
有几种严重影响母子安全,也是围产期母子死亡率发生较高的几种常见并发症。一旦出现征兆,应立即住院监护治疗。
妊娠高血压综合征:是以浮肿、高血压、蛋白尿为主要表现。常发生于妊娠中晚期。其血压越高持续时间越长,对母体的威胁越大。可诱发胎盘早剥,肺水肿,急性左心衰竭,急性肾功能衰竭,脑血管意外等。对胎儿的影响,可使胎盘供血不足,胎盘功能减退。进而使胎儿宫内缺氧,生长迟缓,甚至死亡。故重症患者应提前终止妊娠。
前置胎盘:妊娠晚期或临产时发生无痛性反复止血,是前置胎盘的主要症状。对其母子的影响,易致大出血、感染;胎儿因母体失血而发生宫内缺氧死于宫内。
胎盘早期剥离:正常位置的胎盘于胎儿娩出前已发生剥离即称胎盘早剥。其表现特点,是妊娠晚期突然发生腹部持续性疼痛、伴阴道流血。其对母子的影响,母体主要表现为失血性休克或弥漫性血管内凝血。胎儿多因缺氧发生宫内窘迫而死亡。
过期妊娠:妊娠超过42周(超过294天)即为过期妊娠。过期妊娠在分娩时,常由于羊水减少、胎儿较大,颅骨硬,可塑性差,易发生难产。对胎儿的影响,易出现胎盘老化、变性,直接影响胎儿氧和营养物的供给。严重时可因缺氧,窒息而死亡。
为了能平安地度过妊娠期,生个健康的小宝宝。在日常生活中必须注意
要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,适度的运动和劳动,均衡地摄取营养,生活规律,心情愉快等。这些除本人注意外,还须家人特别是丈夫的协助。
1、睡眠:每天不少于8小时,中午应有1小时的休息。室内应保持空气新鲜、流通。
2、衣着:要宽大,注意保暖,不宜穿高跟鞋,不宜用窄紧的袜带和裤带,以免影响血液循环和胎儿发育。
3、运动:要有适度的体操和散步,避免剧烈运动。妊娠期仍可参加一般的劳动,后期避免腹部受挤。
4、乳房卫生:妊娠5?6个月起要用肥皂和水每日擦洗乳头一次。有乳头凹陷者常用手将乳头向外牵拉、皮肤干燥等症状,甚至出现四肢痉挛,应立即去医院接受治疗。
大部分药物都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,其中有相当部分的药物可直接或间接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。
有些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可于出生后出现,个别药物的影响可在儿童期甚至青春期才表现出来。
妊娠早期滥用药物,致畸和死胎的发生率极高。因此,孕妇应尽量减少用药机会,切忌自作主张,任意滥用。
一旦患病,好在医生的指导下,根据病情,选择适当的药物、剂量和给药途径。
下面介绍一些有毒副作用的常用药物:
1、肯定有致畸作用的药物:酒精、男性激素(致女婴男性化)、抗叶酸制剂、个别镇静剂、抗癫痫药。
2、可能有致畸作用的药物:肾上腺皮质激素、抗糖尿病药物。
3、有毒性反应的药物:抗甲状腺制剂和碘剂、抗凝剂、吗啡、链霉素、氯霉素、四环素等。
其他如奎宁、维生素K3、大量水杨酸、磺胺等均有不同程度的不良影响。
中草药:麝香、斑蟊、水蛭、巴豆、三棱、莪术等都属孕妇忌服之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