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产:是指胚胎或胎儿在妊娠28周前中止,胎儿体重不足1000克者。流产发生在妊娠12周以前者为早期流产;发生在12~28周之间者为晚期流产;流产可分先兆性流产、难免性流产、完全流产、不完全流产、过期流产、习惯性流产及感染性流产,其中难免流产、不完全流产及感染性流产需紧急处理。
(1)先兆流产
1.患者有停经史。
2.症状发生在妊娠初期。
3.阴道少量出血,下腹或腰部稍感疼痛。
4.子宫颈外口无扩张现象。
(2)不完全流产
1.有停经史。
2.阴道流血量多,可致休克、出血及继发感染。
3.胚胎及其附属物已部分排出。
4.宫颈口开大。
(3)难免流产
1.有停经史。
2.阴道流血量多,腹痛加剧。
3.子宫大小与停经月份符合或缩小。
4.宫颈口已开或有羊水流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