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后要做哪些检查?

来源:温州百佳东方妇产医院    更新时间:2010-03-31    阅读量: 在线提问

    经常听朋友抚着还很平坦的肚子说,某天又去医院做产检了,哪天又要再去做产检,总是让你听得云里雾里,那么,怀孕后究竟有哪些检查要做呢?据我院专家介绍说:“从确诊早孕时开始,进行详细询问病史,较全面的体格检查,产科检查,骨盆的测量并配以必要的辅助检查b超等,血常规,尿常规,化验肝功能五项,在确定怀孕后要加叶酸,好确定怀孕后做个B超,排除宫外孕,就可以放心地到三个月的时候做一次全面的大检查,等.以后应于妊娠 20、24、28、32、38、39、40周共做9次产前检查.有异常情况应酌情增加复查次数。产前检查一般在6个月以内每月检查一次,7~8两个月每半月检查一次,9个月以后每周检查一次,直到孩子出生为止,如遇到特殊情况随时检查。
    据专家介绍,通过产前检查,可以早期发现疾病,早期治疗,使孕妇安全渡过妊娠、分娩与产褥期,并获得一个健康的新生儿。例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若能早期发现,防治于*轻阶段,可望治好;反之,一旦发展成子痫,则十分危险。再如,如果有产道异常或胎位不正等产科异常情况,有些就可以通过产前检查早期发现,及时纠正;一时不能纠正,也可尽早确定分娩处理方案,做好准备工作。另外,通过产前检查,还能使孕妇及时得到优生优育及自我保健指导,消除孕妇对妊娠分娩的不正确看法和不必要的顾虑,增强孕妇信心,减少孕期并发症,尽可能及早诊断和防治影响分娩和胎儿生长发育的异常情况,降低早产、死产、畸形、严重遗传病患儿的发生率,以达到提高民族素质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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