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识先兆性流产及相关护理常识

来源:温州百佳东方妇产医院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10-11    阅读量: 在线提问

    凡妊娠27周前自然中止妊娠者称为“流产”。发生于受孕12周以前者称“早期流产”;发生于怀孕12—27周者称为“晚期流产”。凡有流产先兆如少量阴道流血、腰酸、阵发性下腹痛,但胎盘与胎儿并未排出,子宫大小与停经月份相符者称为“先兆流产”。如病情进一步发展,妊娠可能中断,但经过适当治疗,也可能继续妊娠。 先兆流产的处理原则是以安胎为主,但由于受精卵异常是流产常见的主要原因,勉强安胎往往会造成畸胎儿或缺陷儿,从优生角度出发,如一般治疗无效,应提倡中止妊娠。

护理要点

    ◆对病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,说明流产的可能原因,解除不必要的顾虑和紧张情绪。说明必要的妇科检查对胎儿无害。

    ◆注意休息,但不必**卧床。有出血时应臣卧床休息。

    ◆注意阴道出血量和性质,随时观察排出液中是否有组织物。必要时保留会阴垫(24小时)供医生观察。根据出血量及腹痛情况随时了解先兆流产的发展。

    ◆减少刺激,禁止性交,避免不必要的妇科检查。

    ◆如下腹阵痛加剧,而出血量不多,应区别是否有其他并发症,并及时报告医生。

    ◆如有组织物排出或出血量增加,应随带排出组织物去医院就诊。

    ◆遇有阵发性下腹剧痛伴出血增多,应即了医院就诊。 

先兆流产的诊断要点

    先兆流产就是妊娠后出现少量阴道出血,常比月经量少,先兆流产的血来自子宫腔,血呈鲜红色,早孕反应仍存在,有时伴有轻微下腹痛、腰痛及下坠感。但是没有阴道大量流水和妊娠物排出。妇科检查时子宫口未开,羊膜囊未破裂,子宫大小与停经月份相符,妊娠试验阳性,这种情况下,如果B超提示胚胎生长良好,如能及时进行安胎治疗,仍有希望继续妊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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