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情况考虑剖腹产

来源:温州百佳东方妇产医院    更新时间:2012-05-14    阅读量: 在线提问

  剖腹产是剖开女性的腹部取出胎儿的一个过程,它是在一种紧急的状态下为挽救母婴而采取的一种方式,那么剖腹产后适宜哪类产妇呢?

  以下准妈妈才真正需要剖腹产:

  1、阴道、软产道、盆腔、宫颈出现特殊病变或畸形;

  2、孕妇的骨盆明显狭小或畸形;

  3、胎位有异常,如横位、臀位;

  4、产前出血;

  5、子宫有疤痕;

  6、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病情严重;

  7、先兆子宫破裂;

  8、做过生殖器修补;

  9、35岁以上的高龄初产妇,同时诊断出妊娠合并症者;

  10、胎儿体重超过4千克,或出现宫内缺氧、脐带脱垂等;

  11、前置胎盘。

  剖腹产后采取侧卧的姿势,这样有利于减轻伤口的疼痛,分娩后3个月内严禁性生活,以免细菌感染伤口,引发妇科病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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